#法客電台:政府是不是在打壓 U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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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賓:交通部部長 林佳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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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UBER 進入台灣以後,顛覆了台灣人對計程車的想像,但伴隨而來的,還有法律上的衝擊。
交通部最早在 2014 年即表示將調查 UBER 在國內營運的合法性,其後公路總局也對 UBER 祭出多張罰單,UBER 也隨之提起行政救濟。
之後幾年,UBER 到底能不能合法,也成為爭論不休的議題。甚至在 2017 年初,交通部對 UBER 開出一張高達 2 億 3100 萬元的罰單後,UBER 一度在台灣暫停服務。幾個月後,UBER 在台灣重新營運,並改以「租賃車」的型態納管。
時間快轉到 2019 年,政府預告將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 條之 1,租賃車業者如結合 UBER 服務,那麼租賃時間至少要一個小時、而且司機不能空車的時候在路邊巡迴排客,而是要回到車行。
雙方再次槓上,但這個時候,計程車方面也跳出來,強力遊說民進黨政府必須解決 UBER 的問題。
這次我們邀請到交通部長林佳龍來和大家聊聊,UBER 的爭議,而交通部如何處理這個燙手山芋。林部長上任的第一個難題,就是 UBER,他卻很有自信的告訴大家:這一次,每個人都能贏。
部長如何讓大家都坐下來談?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現在打開你的 Podcast 收聽:
🎧 13:33 台灣大車隊可以,Uber 卻被刁難嗎?
🎧 30:50 如何讓 Uber、司機、業者都上談判桌?
🌟 本集精彩重點
✓ 小黃🚕跟 UBER 的糾葛如何產生的?
✓ 台灣大車隊和 UBER 有什麼差別?
✓ 什麼是多元計程車方案?
✓ 未來的計程車產業該如何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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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彩蛋
✓ 阿龍的兩個談判經驗
✓ 阿龍在交通部至今最難忘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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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UBER #法客話題 #交通部 #林佳龍 @dragonforpeople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480的網紅King-Taiwa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9年12月1日起,交通部正式開始實施~ Uber條款取締開罰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俗稱「Uber條款」。交通部先前輔導以租賃車名義違規營運的Uber駕駛轉開多元計程車,Uber駕駛則需考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靠行掛計程車牌、加入多元化車隊。 12 月 1 日起,若在緩衝期、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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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第 103 條之1 在 惇安法律事務所 Lexcel Partners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鬥陣來關心】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之修正與衝擊
作者:陳威達律師
行政院於6月6日時,正式發布新修正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下稱「本規則」)第103條之1,此規則之修正,將影響與Uber合作的200間小客車租賃業、1萬名的代僱駕駛以及高達300萬的Uber用戶。現就本規則之修正重點說明如下:
一、小客車租賃業及代僱駕駛
小客車租賃業未來將需依本規則,提出營運計畫報經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可提供服務,營運計畫之內容需包括系統平台及營業方式、費率、車輛及駕駛人清冊、消費爭議處理機制等資訊。
另外,未來小客車租賃業及駕駛不得將租用之車輛用於巡迴載客、排班待客租賃等外駛個別攬載旅客,換言之,如代僱駕駛結束一趟行程,必須先回到租賃業所在處,方可再行服務下一位乘客,如此一來,載客效率將嚴重銳減。
而攸關小客車租賃業收益的服務費用,依照本規則,其計費應以日租或時租為之,且起租至少為一小時以上,並不得以優惠或折扣名義規避,如此一來,即便少於一小時的車程時間,亦需支付一小時的費用。
最後,小客車租賃業應保存各租次行車軌跡、租車資費及相關租車服務資訊至少二年,並配合提供系統權限予主管機關,以稽核網路應用系統平台之營運方式。
二、系統經營業者
針對類似Uber App的網路應用程式,其應於頁面顯示車輛之廠牌、牌照號碼、出廠年份及職業駕駛執照等訊息;如不同小客車租賃業者共用如Uber App同一網路應用系統時,並應同時顯示車輛及代客駕駛之駕駛人所屬之租賃業者名稱訊息。此外,該應用程式應於頁面顯示與懸掛於營業處所相同之日租或時租租賃費率表。
依照交通部之說明,本規則實施後,將有四個月緩衝輔導期,並預計於十月初正式開始取締。此舉是否會促使小客車租賃業與Uber轉換其營運模式,將有待後續觀察。
(本文之內容不代表本所之立場或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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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日起,交通部正式開始實施~
Uber條款取締開罰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俗稱「Uber條款」。交通部先前輔導以租賃車名義違規營運的Uber駕駛轉開多元計程車,Uber駕駛則需考取計程車執業登記證、靠行掛計程車牌、加入多元化車隊。
12 月 1 日起,若在緩衝期、輔導期後仍為小客車租賃業的駕駛,僅能提供1小時以上載客服務,新竹地區 12 月起暫停Uber叫車服務。
若有相關問題想問,歡迎至粉專私訊:https://www.facebook.com/king.kingss23/
我都很樂意解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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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命運倒數30天,北亞區總監喊話:不排除重新檢視台灣營運方式
交通部預告修正「Uber條款」—《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的兩個月公告期限,僅剩一半時間,經過兩場公聽會後,政府修法方向似乎仍沒有轉變,讓Uber相當擔憂,「萬一法規真如目前版本實行,就得重新評估在台的營運方式了。」
Uberが台湾で使えなくなるかもしれない。
ドライバーの方の生活に支障が出るから大きな問題です。タクシー業界🚖の圧力なんだろうけど、法を改正してUberを違法にしていくのはどうなんだろう。共存していく方法はないのかな。
https://www.bnext.com.tw/article/52751/taiwan-new-regulation-uber-operation
第103條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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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支持撤銷第103條之1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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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收集/編輯/授權: 台灣職業駕駛違規肇事資料庫 https://goo.gl/ioBJ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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